2023福建厦门海沧区驻区单位公开招聘司勤人员1名公告

时间:2023-04-20 14:19:12 作者:事业编 来源: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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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作需要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沧区驻区单位司勤人员。现将简章公布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信息

本次招聘司勤人员1名,具体招聘条件详见《海沧区驻区单位公开招聘司勤人员岗位信息表(2023年4月)》(详见附件1)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无违法犯罪记录;

3.品行端正,有责任感,能吃苦耐劳,愿意履行司勤人员义务;

4.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
5.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(详见附件1)。

(二)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

1.现役军人;

2.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,即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取得相关学历(位)证书的;

3.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;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
4.曾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者、有饮酒后驾驶记录者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一周期记满12分记录者,不得报考司勤岗位;

5.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,回避情形依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;

6.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。

三、报名有关事项

(一)报名方式

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的方式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,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,并以初审通过的报考岗位参加面试。

1.报名网址:

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:bobonnie0910@qq.com;

2.报名时间:

2023年4月19日至4月26日

3.报名材料:

报名时需提交《海沧区驻区单位公开招聘司勤人员报名表(2023年4月)》(附件2)、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书、从“交管12123”上打印的《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情况》、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岗位要求的学历(位)证书等相关证件。

4.资格审查:

报名时根据各岗位所需条件及材料接受考生报名,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,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。

(二)注意事项

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,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,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,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,一经核实,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
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:1的,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。

四、考试方式

司勤岗位的面试采取实际操作为主的方式,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。实操实行当场评分,实际操作结束,即公布该岗位成绩。

五、体检与考察

(一)确定体检人选

体检人选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,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。体检由派驻单位组织,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,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放弃资格。

本次招聘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及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9号)等文件的要求,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,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。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,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,以复检的结果为准。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。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、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,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,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。体(复)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。

(二)考察

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,由派驻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、廉洁自律、能力素质、工作态度、学习及工作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,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,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。

六、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

年龄、户籍、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(2023年4月26日)。

七、公示、递补

(一)根据岗位要求及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在海沧区政府网站(www.haicang.gov.cn)公示5个工作日。

(二)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。

(三)在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,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,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,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。

八、其它事项

(一)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,若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无法联系的,视为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。

(二)经招考聘用的人员,与海沧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。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,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。

(三)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,将及时在海沧区政府网站(www.haicang.gov.cn)发布,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,不另行通知。

附件:

1.《海沧区驻区单位公开招聘司勤人员岗位信息表(2023年4月))》

2.《海沧区驻区单位公开招聘司勤人员报名表(2023年4月)》

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

附件下载

附件2:海沧区驻区单位公开招聘司勤人员(2023年4月)报名表.doc

附件1:海沧区驻区单位公开招聘司勤人员岗位信息表(2023年4月)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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